贵州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数据管理规定

发布者:心理健康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415

       为加强学生心理档案数据分析的管理与使用,更专业地为学生服务,并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 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每年秋季学期对入校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并进行数据分析,同时进行数据分析时限不超过1个月,对测评分析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 释、建议等内容)全部建立个人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新生档案专柜——4存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