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4第10号)《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31日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2024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与照护第五章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精神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精神卫生工作,是指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以及相关的服务管理与保障活动。本条例所称心理健康促进,是指制定及实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措施、对公民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心理问题与心理危机的处置等活动。本